6月16日《中国经济网》报导,宁波5岁男孩遭大狗疯狂撕咬,浑身上下没一处好的!事发后孩子被抱到厂里,孩子身上有二三十处伤口,除了肚子没一块好肉,颈部、后脑勺和大腿伤得最重,大腿摸上去的空了,肉好像不见了,由于失血过多,孩子脸色煞白,气息微弱。狗患何其毒也。近几年,关于狗患的报道文章常见诸报端。狗咬人、伤人、吓人,给路人、周边人带来的危害可谓多矣,有的诉诸法律成为官司,既影响了邻里关系、人际关系,更是对社会文明形成严重挑战。公园、路边绿化带、社区角落、人行道上,常见狗屎、狗尿,这些污物既给城市带来负面影响,又传播各类疾病,更是与文明相去万里。各地颁布了有关条例及文明公约,也收到一定效果,但是与狗主人强烈的狗“宠”激情相比,这些强制性较弱的办法显得非常脆弱无力。
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们认识到狗患的危害性。政府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进行宣传,狗伤人的案例要作为以案释法栏目重点播放、刊登。告诫人们,养狗属个人行为,属于家庭喂养,不能在公共场合散养、放养,更不能无底线让其到处野游。做到社区内不喂养,公共场所内不放养,无防疫证不乱养。
2、加大处罚力度,让狗主人莫因一己之宠,而挑战法律、道德。无规矩不成方圆。加大处罚力度是治理狗患的关键,要将狗患造成的危害与个人诚信挂钩,如果劝诫不成的,就划入信用“黑名单”,实际上狗造成的伤害比不缴纳物业费、电话费要严重得多。如果狗伤人进入法律程序,狗主人的判罚程度要从重处罚。
3、加大集中整治力度,让狗患损失降到最低。一是对适合养狗的地方、家庭进行登记注册,加强监管,对于狗的防疫、狗的出没行踪进行跟踪管理。二是对一些无主狗,已沦落成野狗的,要集中清理。在一些城乡结合部甚至大学校区出现一些养狗人士抛弃的野狗,屡屡伤人;小区内经常出现的垃圾狗,出入垃圾池,小区到处窜,这种狗传染病较多,具有一定攻击性和危害性。针对此类无主之狗,有关部门与物业及有关到位配合进行集中清理,收缴动物管理单位,集中管理,避免伤害无辜。
责任编辑:莱芜区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