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康复事业关系到残疾人的切身利益,是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础。残疾人大多康复期较长,社区康复作为机构康复的补充和延伸,能够让残疾人就近康复,具有投入少、成本低、服务广、收效大的特点,是满足广大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的主要途径,更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战略目标的主要策略,应该大力加强。
观莱芜区现状,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工作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如社区康复经费投入不足,康复站基础设施不足,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不足,职能受限仅能提供转介服务等。受场地、人员、资金的制约,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规范的残疾人建档立卡、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普及、心理支持服务、指导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开展运动功能、社会适应能力的康复训练等方面的工作不能全面展开。
为此建议:
将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切实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结合实际,选择一部分合适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保证并给予倾斜。出台相关政策,从落实康复场地、配备康复协调员、确定康复服务项目、配备康复训练器材、业务知识培训等方面加以明确,使社区康复工作落到实处。
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的社区康复工作模式。在原有社区康复站基础上,通过充分调研,选择一些适合社会组织参与的残疾人社区康复项目,面向慈善基金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寻求合作,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实施给予政策保证和协调支持,进一步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点建设。
3、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队伍。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提倡具有康复医学知识及技术的人员积极参与到社区康复工作中来。通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充实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队伍。加强社区康复管理员、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康复协调员的各类培训,实行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热爱残疾人事业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队伍。同时,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大学生等积极参与到助残志愿者,可以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助康复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残疾人康复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莱芜区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