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届济南市莱芜区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各位委员、各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
经区政协十届十七次常委会议研究,政协第十届济南市莱芜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0年5月17日至19日召开,会期3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十届区政协委员,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关镇(街道)政协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二、报到时间、地点
1、2020年5月17日上午7:30-9:00,在市委党校莱芜校区综合楼北大厅报到,与会人员持书面通知签到;10:00,在综合楼大礼堂举行开幕会,请与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2、市委党校莱芜校区地址:莱芜区金山路1号。
三、有关注意事项
1、与会人员报到时,领取出席会议的证件及有关材料,办理住宿手续,并将写好的提案交大会秘书处提案组(每位委员至少提交1份提案),同时报送1篇社情民意信息。
2、请各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统一做好委员、列席人员的联系及组织参会工作。
3、请各位委员按时参加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或在会议期间请假的,按照《政协济南市莱芜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体会议请假的办法》(见附件)的规定执行。
4、区直部门列席人员不再住会和参加讨论,在莱芜大厦8楼政协会议室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列席。
5、大会期间,要求一律佩戴委员证、列席证和口罩,统一安排住宿,未经批准,参会人员不得随意离开会议地点。
附件:政协济南市莱芜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体会议请假的办法
附件
政协济南市莱芜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体会议请假的办法
全体会议是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最高形式,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为了改进会议作风,严肃会风会纪,提高会议质量,根据中纪委和省、市、区纪委要求以及政协会议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政协委员应按时参加全体会议。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全体会议,须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二、政协委员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一)会议全程请假。收到会议通知后,在报到之前向委员活动工作室递交书面请假报告,说明请假原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大会秘书长批准。
(二)会议期间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大会秘书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区政协主席批准。请假时,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写明请假原因并经区政协主席或大会秘书长及本小组召集人签字、审批。
(三)建立区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情况评价制度。区政协委员参加全体会议的出席、请假和缺席情况,由委员活动工作室按照《区政协关于加强委员管理的意见》规定,纳入委员履职档案,及时进行登记和汇总。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届济南市莱芜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莱芜区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