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密切开展产教融合工作的建议
来源:未知 作者:吕海峰 编辑: 日期:2019-07-05
浏览字号:

2017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对产教融合工作进行部署,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支持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城市、行业、企业开展试点。各地在产教融合方面进行了一定探索,但是工作开展的不是太显著,需进一步加强合作,提高教师、学生的应用水平,提高企业的理论能力,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

建议:

1、加强学校与典型企业沟通,针对适合的专业开展产教融合合作,增加校企合作的契合度。建议从数控加工、机电一体化、材料等专业开展工作。

2、校企合作前,双方考察选择。对企业可考察产品生产、法人代表(或出资人情况),注册资金、设备情况、管理情况等。学校应向企业提供必需的资料和考察情况。

3、企业安排生产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学人员,根据产教结合教学计划,实施生产中的教学工作。学校安排有关教师跟班参加生产兼指导、辅导学生学习生产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