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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惩戒教育”引发家校 矛盾问题的建议
来源:未知 作者:张淑英 编辑: 日期: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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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矛盾是学校办学过程中绕不开的话题。俗话说:“严师出高徒”,老师只有敢于管理学生,学生才能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发展,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之才。近年来,屡屡有家长因不同意老师的教育方法,甚至用“莫须有”的罪名,到学校兴师问罪。他们有暴打教师的,有冲击教室和扰乱教学秩序的,也有把学校当作“唐僧肉”企图咬一口的。

一、存在问题

由于怕被贴上“体罚学生”的标签,如今,不少老师不敢管学生,即使被熊孩子袭扰,也只能“忍辱退让”,息事宁人,以躲避舆论压力。在处理一些纠纷时,不少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习惯向学生和家长做无限度的“妥协”,把“鞭子”全“抽”在教师身上。于是,让一些家长看到了“机会”,有理无理都到学校“打一耙”。近年来,敢于管学生的老师已经越来越少,老师不敢管学生,并非老师不负责任,而是多方面作用的共同结果。

1、制度方面的缺失。《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各种教育法规都禁止老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成为一条师德红线,于是,即便是轻于体罚的惩戒教育,老师们也不敢进行了。教育法规允许教师“批评教育”学生,但是都没有明确提出可以“惩戒”学生。即便是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也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却没有提出班主任可以“惩戒”学生。

2、社会评价功利化。社会对教育的功利化、粗暴化、简单化更是深层的原因,常常用简单的分数和获奖掩盖、忽略学生品行和健全人格,用考取什么类型、什么层次的学校代替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校的立德树人。

3、赏识教育理念泛滥,而惩戒教育观念缺失。现在的教育理念,大多鼓励老师,激励、赏识学生,但是对于违反纪律、侵害同学权利、破坏课堂教学秩序的学生,则不提倡惩戒,更禁止体罚与变相体罚。一些学生深知这一点,知道学校对其没办法,所以校园欺凌、破坏课堂秩序的现象不时发生。

4、部分家长对孩子过分娇生惯养,不允许老师对其进行惩戒教育,不让老师过分管理学生,于是因老师管学生而引发家校矛盾的事件时有发生。老师仅仅对学生口头训诫,学生也会一时想不开而出现问题。一旦出现问题,老师、学校就会吃不了兜着走,涉事老师不仅赔礼道歉,说不定还会危机饭碗。

二、建议

  1. 教育法规必须赋予老师“惩戒”学生的权利,明确教师惩戒权和相应的惩戒措施,让惩戒教育更有底气,教育部门特别是义务教育主管部门,最好能对合理惩戒和变相体罚作出一些指引性的规定,以便老师们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灵活掌握。面对部分家长的无理取闹,学习有必要上点“手段”,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受干扰,保护教师和学生的个人利益不受侵犯。

  2. 在没有惩戒教育规定可以参照的情况下,老师与家长就惩戒教育做好沟通非常重要。定期召开家长交流会,重视学生在家庭的表现,家长定期了解孩子的全面发展而不单单是考试成绩和排名,开通微信公众平台或家长群,定期交流教育中的问题,及时引导孩子和家长。

  3. 设立家长培训学校。切实做好家长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家长素质和教育水平,使更多家长正确认识惩戒教育。